政策聚焦 | 九部委时隔一年重磅发文,再推非粮生物基新政策!
专栏1 产业延链工程 1.石化行业(含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重点做好烯烃、芳烃的利用,发展高端聚烯烃、工程塑料、聚氨酯、特种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功能膜、专用化学品、高性能胶黏剂等。
加快关键产品攻关。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需求,采用“揭榜挂帅”“赛马机制”等方式开展协同创新,提升高端聚烯烃、合成树脂与工程塑料、聚氨酯、氟硅材料及制品、特种橡胶、高性能纤维、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端染颜料、特种涂料、特种胶黏剂、专用助剂和油剂、新型催化剂、高端试剂等领域关键产品供给能力。引导精细化工企业与专用设备制造企业、软件开发企业实施供需结对攻关,开发微通道反应器、特种分离设备、专用机泵、阀门、控制系统等重要装备及零部件,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分析检测、结构表征用高端仪器和试剂,工艺参数在线检测、物性结构在线快速识别判定、全流程智能控制系统、故障诊断与预测性维护等过程控制软件,强化生产配套保障。
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推动涂料、染料、氟硅有机材料等具有比较优势行业实施“三品”行动,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与下游协同聚焦新场景,研制新产品、制订新标准、开发新应用,提供定制化、功能化、专用化、系列化的产品和服务,由销售产品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转型,开展品牌宣传周、行业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提升品牌美誉度。
专栏2 产品品质提升工程 1.涂料。逐步削减高VOCs溶剂型涂料生产和使用,大力发展水性、粉末、辐射固化、高固体分、无溶剂等无(低)VOCs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信息、家居家电、通用机械等领域的高性能涂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推动企业通过使用新技术(一体化涂装集成/复合技术、多种辐射固化技术、分子结构设计、无机有机复合改性、纳米技术等)、新材料(新型光固化材料、环保溶剂、新型颜填料、高性能特种树脂等)等,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动企业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定制产品,打造专业的涂装队伍,进一步提高产品加工性能、使用性能和质量稳定性。 3.农药。调整产品结构,逐步淘汰高残留以及对环境或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大的农药,加快发展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型农药及中间体,以及水基化、超低容量、缓释等制剂剂型。推动企业使用新技术(定向转化/拆分技术、生物酶催化技术、微通道反应器及管式反应器工艺技术、近红外在线分析技术、自动化技术等)、新材料(非卤代烃和非芳香烃类溶剂、纳米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降低VOCs排放。 4.专用化学品。加快发展水基(体)型等低VOCs胶粘剂、油墨、清洗剂,环保型水处理剂,绿色高效催化剂、溶助剂、改性剂/添加剂/表面活性剂,超净高纯试剂。通过应用新技术(纳米技术、辐射固化技术、低氯低色度控制技术、硅树脂分子结构调控及分析检测技术等)、新材料(光固化材料等),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一致性。鼓励企业精耕细分领域,打造特色优势产品,并对不同领域客户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增强国际竞争力。 5.化工新材料。围绕优化原料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排放,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技术对现有生产装置改造提升,提高行业竞争力。推动企业加强应用研究,提升产品档次,增加品种和牌号,拓展高端领域应用。 (二)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行动 专栏3 安全环保智能化技术提升 1.安全化技术。推进连续硝化、连续加氢、连续(定向)氯化、连续氧化、连续氟化、连续酯化、新型烷基化、连续胺化(氨化)、连续重氮化、水解、微通道、分步结晶、真空精密精馏等连续化工艺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农药、染(颜)料、助剂及中间体等生产过程安全性。加快化工风险预警、智能评估与管控技术推广应用,实现反应安全风险定量评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实施创新体系完善行动 专栏4 精细化工中试平台建设工程 围绕推进高端精细化工产品产业化以及提高安全化、绿色化、高效化生产水平,鼓励地方聚焦磷矿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精细化工低危化高效化生产共性技术(微通道、超重力、加氢、聚合、氯化、氟化、磺化、胺基化、烷基化等)、非粮生物基化学品制备纯化技术、光刻胶树脂合成关键共性技术、超高纯化学品纯化技术、高端聚烯烃聚合关键共性技术、高效分离与VOCs治理共性技术、无机膜高效气体分离技术等开展中试平台建设,根据单元操作特点进行柔性化设计,以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开放式服务为导。 专栏5 产业集群集约发展工程 1.园区化发展。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鼓励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加强化工园区综合诊断,推进化工园区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准入条件,聚焦主导产业择优引进强链、补链项目,着力打造特色鲜明、链条完整的化工园区。
(六)实施发展环境改善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指导地方结合实际和特色优势出台配套政策,将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纳入本部门、本地区重点工作。完善关键领域攻关机制,鼓励骨干企业针对本方案中的相关创新攻关任务勇于揭榜,加大创新投入,补齐产业链短板。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咨询机构等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重大决策咨询和智库支撑,完善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财政、金融、区域、投资、进出口、能源、生态环境、价格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利用现有政策渠道,体系化支持精细化工产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工作,依托硬科技属性评价和上市培育机制以及地方政策配套,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精细化工产业早期科技创新。鼓励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产业投资基金及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支持精细化工企业发展。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解决企业发展高端产品、实施老旧装置技改等融资需求。落实好“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三)优化保障服务。优化企业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完善精细化工产品分类、性能表征、质量评价、测试方法、应用验证和安全环保等标准体系,提升行业测试评价服务能力。加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强化跨国企业在华重点领域投资服务,支持优势企业用好“一带一路”建设、RCEP全面生效等契机开展对外投资,提高全球要素资源统筹配置能力。加大精细化工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各地要取消限制精细化工企业入园的不合理政策,加快推动精细化工项目落地实施。